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,要求严格掌握政策界限,进一步做好绝大多数“法轮功”练习者教育转化和解脱工作。
通知说,中央决定公开揭露批判李洪志及其“法轮大法(法轮功)”,取缔“法轮大法研究会”及其操纵的“法轮功”非法组织,广大人民群众坚决拥护,积极投入揭露、批判和控诉李洪志及其“法轮功”组织的斗争。绝大多数曾经练习“法轮功”的党员、团员、干部和群众明确表示脱离“法轮功”组织,不再参加“法轮功”组织的任何活动。许多“法轮功”组织的站点负责人和一些骨干陆续悔悟,表示脱离“法轮功”组织,并揭露李洪志及其“法轮功”组织内幕。做好绝大多数“法轮功”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和解脱工作,是衡量这场斗争成效、取得这场斗争胜利的一个重要标志。
通知指出,要正确认识和对待绝大多数“法轮功”练习者。李洪志及其“法轮功”组织利用人们练功健身、延年益寿的愿望和对生老病死的关切心理,编造一套歪理邪说,蒙骗、愚弄群众。应该看到,绝大多数“法轮功”练习者参加练功是出于健身强体的愿望,他们对李洪志等极少数人的政治目的和险恶用心并不了解,从这个意义上说,其本身也是受害者。因此,对他们要进行诚恳、耐心、深入、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,晓之以理,动之以情,帮助他们认清李洪志及其“法轮功”组织的严重危害,认清这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,使他们真正认识到处理和解决“法轮功”问题,是符合国家利益、符合包括他们自己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的。要相信他们在接受教育帮助和了解真相后,会提高认识,自觉维护大局,拥护党和政府的决定,会主动脱离“法轮功”组织,不再参加其一切活动。要注意把一般的“法轮功”练习者与李洪志等极少数违法活动的策划者、组织者区别开来,注意把为了健身强体而练习“法轮功”的人与李洪志等极个别有政治意图、存心作乱的幕后人物区别开来。工作中,既要态度坚决,立场坚定,又要慎重稳妥,切忌简单草率。
通知强调,教育转化和解脱工作中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。绝大多数“法轮功”练习者参与“法轮功”组织的活动属于人民内部矛盾,教育转化和解脱工作中,必须严格掌握政策界限,坚定地团结、教育、解脱绝大多数,孤立、打击李洪志等极少数。对于只是为了健身强体而练习“法轮功”的人,只要他们对“法轮功”问题有了正确认识,并不再参加“法轮功”组织的活动,其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要及时宣布不作为问题提出,不得歧视他们,也不要搞人人过关。对于修炼过“法轮大法”,参加过“法轮功”组织策划的非法聚集活动和其他群体性事件,以及在“法轮功”组织中起一般骨干作用的人,只要从思想上同“法轮功”划清界限,组织上与“法轮功”脱离关系,已说清自己参与非法活动的情况,并揭露“法轮功”问题,不再参加“法轮功”组织的活动,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采取适当形式,宣布予以解脱。对于错误严重的“法轮功”组织的骨干,在思想上已与李洪志及其“法轮大法”划清界限,对参与的非法活动进行了认真的交待,主动认识和检讨自己的错误,主动提出脱离“法轮功”组织,积极揭露“法轮功”组织内幕,确实已不再参与“法轮功”组织一切活动,可视情节从轻处理,有立功表现的,也可免予处理。对于极少数在幕后组织策划、蓄意破坏社会稳定、构成犯罪的骨干分子,必须依法惩处。
通知说,要注意方式方法,努力巩固教育转化成果。各级党政群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,以对群众的满腔热情,精心组织和动员广大党员、干部做好“法轮功”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和解脱工作。对于一般“法轮功”练习者,要允许有一个思想转化的过程,所在单位的党政群组织要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。同时,要尽可能关心他们的实际困难,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。要大力普及科学文化知识,创造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条件,引导他们参加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。通过这些活动,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,心情舒畅地投入正常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。对受李洪志“法轮大法”毒害比较深的练习者,要采取“一包一、几包一”的办法,耐心细致地帮助教育。对“法轮功”练习者比较多的街道、居委会和乡、村,所在地区的市、县党委要派出工作组协助工作。工作中,要时刻注意把握政策、原则,及时给予正确的指导。通过教育转化工作,使绝大多数“法轮功”练习者进一步认清李洪志及其“法轮功”组织的政治本质、险恶用心和社会危害,为取得这场斗争的彻底胜利打下坚实基础。